Dec 29, 2010

大新信用卡:「交稅必賞」大抽獎 保證人人有獎 獎品包括100%稅單金額回贈、iPad或iPhone4等(至31/1/11)

大新信用卡「交稅必賞」大抽獎(「此推廣」) 之條款及細則:

  • 推廣日期由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以繳費交易日計算為準)。抽獎日期由2010年11月22日至2011年2月12日止 (「抽獎期」) 。
  • 此推廣只適用於大新信用卡(包括由豐明銀行轉移至大新銀行之信用卡)之主卡客戶(「客戶」)。但不適用於附屬卡、扣賬卡、現金卡、公司卡、採購卡、簽賬卡、人民幣信用卡、商務卡、Gift卡、貴賓卡及結欠轉賬戶口。
  • 合資格之繳費交易只適用於稅局之薪俸稅項繳費,其他繳費(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儲稅券、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印花稅等)及簽賬項目均不適用。
  • 如申請表以傳真或郵遞方式傳送,大新銀行(「本行」)有權以收到之傳真或郵遞在任何方面皆為真確及對申請人有約束力。
  • 本行須要至少十個工作天辦理客戶之繳稅申請。繳稅申請須視乎客戶於申請此推廣時之賬戶狀況及信用額而定,本行有權決定接納本申請與否。所有繳費交易一經確定均不能取消或更改。資料不完整之申請將不被接納。
  • 若客戶提出多於一項之繳稅申請而該信用卡之可用信用額未能足以同時全數繳付所有申請之稅項,本行將優先處理申請表格上(1) 之稅項申請並將款項交予稅局。而客戶須自行安排將未能繳付之稅款交至稅局。
  • 本行對申請人於此計劃而可能導至之任何責任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延誤、提供不正確之收款賬號或信用額不足而引起之損失,恕不負責。
  •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大新信用卡作合資格之繳稅交易滿港幣5,000元(以單一合資格之稅單收款賬號計算),即可獲享抽獎機會1次。每位主卡客戶最多只可參加抽獎2次。
  • 客戶必須於抽獎期內致電24小時抽獎登記熱線參加抽獎。每項合資格之繳稅交易只可獲得抽獎機會1次,若客戶以相同之稅單收款賬號登記抽獎超過1次或以上,惟第1次之抽獎結果方可作合資格之抽獎計算,其他抽獎將視為 不合資格及不會獲贈任何獎賞。任何由於資料輸入錯誤之登記將被視為不合資格之抽獎,但該紀錄亦將被計算在信用卡抽獎機會限額內。
  • 抽獎登記熱線將於2010年11月22日開始運作。客戶於登記抽獎時須輸入之資料包括用作交易之信用卡號碼、列印於稅單上之收款賬號首10位數字及合資格繳稅交易之繳稅金額(繳稅金額須滿港幣5,000元及毋須輸入小數點後之金額)。如客戶未能於上述抽獎期內成功進行抽獎,客戶將不可獲贈任何獎賞。
  • 每次抽獎將由電腦隨機抽出。所有抽獎結果均不能取消、更改或撤回。所獲贈之獎賞將於完成抽獎後即時透過電話系統通知客戶,客戶須記下參考編號以供日後查詢。透過抽獎熱線成功抽獎並附有讀出的參考編號及抽獎結果並不代表本行已確認客戶有關獎賞之資格。
  • 每次通話最多只可進行3次抽獎。本行將會根據客戶所輸入之抽獎資料連同儲存於本行之交易紀錄作核對,以決定客戶是否符合獲贈有關獎賞之資格。如輸入的資料與紀錄不符,將以本行之紀錄為準,及作最終決定,而有關獎賞亦將被取消而毋須預先通知。
  • 所獲禮品之換領信將於2011年4月份內以平郵寄予符合有關獎賞資格之客戶。
  • 若所獲得之獎賞為「高達100%繳稅金額」回贈或其他現金回贈,有關獎賞將於2011年4月份內以簽賬額回贈形式直接存入符合有關資格的客戶所登記之信用卡賬戶內。
  • 「高達100%繳稅金額」回贈之回贈金額上限為港幣50,000元。
  • 客戶須於整段推廣期內及回贈時仍持有有效之大新信用卡及擁有良好紀錄而有關之交易必須已誌賬。若客戶未能符合此要求,本行保留撤消有關此推廣之獎賞權利而毋須預先通知。
  • 所有回贈均不可轉讓予他人或轉讓於其他賬戶、兌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禮品。
  • 網上理財繳費服務須受有關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有關條款請瀏覽www.dahsing.com或致電本行客戶服務熱線28284321查詢。
  •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此推廣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以上內容之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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