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5, 2011

Citibank信用卡:賞人人高達$1000任食 本港任何食肆簽賬 享餐飲現金回贈(至31/10)

Citibank信用卡-「簽多餐賞多餐」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簽多餐賞多餐」(「此推廣」) 獎賞只適用於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 所發行之Citibank信用卡、Citibank聯營卡、Citibank扣賬卡、CitiBusiness商務卡(「認可信用卡」) 之基本卡及附屬卡客戶(「客戶」)及大來信用証國際 (香港) 有限公司(「大來」)所發行之大來信用証(「認可信用証」) 之基本卡及附屬卡會員(「會員」),非香港所發行之Citibank信用卡、Citibank聯營卡、Citibank扣賬卡、CitiBusiness商務卡及Citibank人民幣信用卡除外。
2. 合資格簽賬為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間(「推廣期」),客戶/會員以認可信用卡/信用証之餐廳食肆單一簽賬滿HK$200,並於2011年10月31日或之前誌賬於認可信用卡/信用証戶口內。
3. 餐廳食肆簽賬只適用於以港幣簽賬之交易及指任何於香港境內之餐廳及食肆簽賬,不包括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埸派對、設於百貨公司 / 俱樂部 / 會所內之飲食專櫃 / 商戶。有關餐飲類別之定義,將由本行酌情決定並以Visa國際組織 / MasterCard Asia / 大來之商戶編號釐定。.
4. 客戶/會員於推廣期內以認可信用卡/信用証每月累積合資格簽賬金額每滿HK$1,000或以上,可獲享HK$50現金回贈。每個賬戶每月最高可獲享HK$500現金回贈。而整個推廣期最高可獲享HK$1,000現金回贈。
5. 客戶/會員所獲之現金回贈將用以抵銷於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消費期」) 之餐廳食肆簽賬(如簽賬少於所獲之現金回贈,餘額將自動取消),而所有現金回贈將於2012年1月31日或之前自動誌入客戶/會員認可信用卡/信用証戶口內,而附屬卡獲取之現金回贈將自動誌入主卡賬戶內。
6. 客戶/會員須於推廣期內(2011年9月1日上午10時01分開始至2011年10月31日晚上11時59分止)致電24小時熱線8226 6880成功登記一次即可參加此計劃。持卡人需於登記時輸入信用卡號碼登記。每個信用卡戶口只需登記主卡號碼一次而無須登記附屬卡。
7. 客戶/會員可於推廣期後 (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時01分開始至2011年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止)致電24小時熱線8226 6880查詢所獲之現金回贈。持卡人只需輸入已登記之信用卡號碼查詢。
8. 所有客戶/會員所獲得之現金回贈必須經花旗銀行/大來對其有關之交易紀錄進行核實後,方可作實。如有任何爭議,將以花旗銀行/大來之紀錄為準。
9. 現金回贈誌入時客戶/會員之認可信用卡/信用証須為有效及良好的信用狀況,否則,花旗銀行保留撤回有關現金回贈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10. 所有沒有簽賬存根、被發現為虛假及最後被取消/退回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之交易及不適用於是次推廣。花旗銀行/大來保留於客戶/會員之信用卡/信用証戶口內扣除所獲取之現金回贈金額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客戶/會員必須保留每項已誌賬之交易存根正本,花旗銀行/大來保留要求客戶/會員出示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實之權利,已遞交給花旗銀行/大來的簽存根將不獲發還。
12. 花旗銀行/大來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大來保留最終決定權。
13.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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