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 2018

滙豐 Reward+ App:百佳超市 $1獎賞錢=$2簽賬(至31/10)


由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使用滙豐Reward+應用程式「賞付款」功能,以「獎賞錢」繳付指定商户之簽賬,即可享雙倍兌換率 。可選擇以「獎賞錢」繳付部份或整項簽賬。

1. 推廣期內,每位持卡人經滙豐Reward+應用程式之「賞付款」功能可享優惠兌換率繳付的合資格交易最多為$200「獎賞錢」。
2. 繳付個別交易時,系統將自動使用最早到期的「獎賞錢」。
3. 全線百佳超級市場包括百佳超級市場、FUSION、TASTE、INTERNATIONAL、FOOD LE PARC、GOURMET、GREAT FOOD HALL及SU-PA-DE-PA (只限超市部)之香港實體分店。

滙豐Reward+ 「賞付款」(2018年10月)推廣條款及細則:

  • 本推廣適用於2018年10月2日至2018年10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本推廣適用於所有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本行」)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人須下載HSBC HK Reward+ (「Reward+」)及登記滙豐個人網上理財以享本推廣之優惠。
  • 於推廣期內,持卡人經Reward+內的「賞付款」功能,繳付於香港百佳超級市場、FUSION、TASTE、INTERNATIONAL、FOOD LE PARC、GOURMET、GREAT FOOD HALL、SU-PA-DE-PA (只限超市部)之實體分店或戶戶送Deliveroo(「指定商戶」)的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下列第4條),每$1「獎賞錢」可作繳付港幣2元簽賬(「優惠兌換率」)。
  • 「合資格交易」為推廣期內於指定商戶以合資格信用卡,作任何港幣簽賬並於推廣期內已誌賬的簽賬交易。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持卡人只可於接受該卡簽賬的指定商戶進行合資格交易。本行可全權絕對酌情決定那些是合資格交易。循環付款及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及分期付款的交易均不會算作本推廣的合資格交易。
  • 優惠不適用於透過電子錢包繳付之簽賬。
  • 賞付款功能只適用於以港幣支付或誌賬時已轉換為港幣之交易。持卡人可使用於信用卡戶口內的「獎賞錢」結餘繳付部份或整筆合資格交易之結欠。本行保留一切權利決定那些是合資格使用「賞付款」功能繳付的交易。
  • 於推廣期內,每位持卡人經Reward+內的「賞付款」功能可享優惠兌換率繳付合資格交易總額最多為$200「獎賞錢」。
  • 同一持卡人(以同一身分證明文件為準)名下不同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賞付款交易將會合併計算,以釐定持卡人於推廣期內最多可享以優惠兌換率繳付的合資格交易「奬賞錢」金額。
  •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享本推廣優惠的資格。
  • 持卡人以「賞付款」繳付交易之後,紀錄將會在Reward+的「賬戶」頁面的交易紀錄中即時顯示。持卡人應該即時查閱,如發現有誤,應立即通知本行。除本行同意外,所有「賞付款」指示一經本行確認,不能修改或取消。
  • 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賞付款交易的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在推廣期間或期後隨時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正式交易紀錄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本行會保留所有提供予本行的正式交易紀錄及其他文件或證據並不予歸還。
  • 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本行即會取消該持卡人參加本推廣的資格及其信用卡。
  • 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必須在整個推廣期及獲享優惠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有資格獲享本推廣優惠。
  • 持卡人與本行的信用卡協議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獎賞錢」計劃的條款及細則與 HSBC HK Reward+的條款及細則均繼續適用。所有優惠須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本行有權隨時更改本推廣的條款及細則及終止本推廣。有關最新之推廣內容及修訂版之條款及細則將會於本行網頁作出適時公佈(如適用)。
  • 除有關持卡人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的監管規定所限。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詮釋。
  • 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