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8, 2020

衞生署:公布接受強制家居檢疫人士居所大廈名單 / 大廈名單搜尋器


衞生署表示在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上載了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受強制檢疫人士居所的大廈名單

由二月八日起,除了在《規例》下豁免人士外,衞生署向由內地抵港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訪內地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發出強制檢疫令,至今絕大部分受檢疫人士是香港居民並在家中接受檢疫,少部分人士分別在酒店或在個別情況下入住檢疫營(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及西貢戶外康樂中心)接受檢疫14天。

措施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受檢疫人士必須留在居所接受檢疫14天,從而減少兩地的雙向跨境人流。受檢疫人士期間不能離開香港。受檢疫人士每天要自行量度體溫,以監察個人健康狀況。如他們出現發燒或其他症狀,可透過衞生防護中心的電話專線聯繫,經評估後如有需要會安排送院處理。

在家中、酒店或檢疫營接受檢疫人士入境時都沒有病徵及通過體溫檢測。他們並非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亦沒有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訪湖北省。直至目前為止,所有接受以上強制檢疫人士於檢疫期間並沒有出現任何確診個案。

受檢疫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如有違反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5,000元。措施實施至今大部分受檢疫人士都自律留在居所,政府亦已採取了一系列監察措施,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協助上門進行突擊檢查,以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透過通訊軟件的實時地點分享功能和電子手帶去確定受檢疫人士留在居所。

此外,衞生防護中心已在其網頁提供個人及環境衞生指引(www.chp.gov.hk/files/pdf/nid_guideline_general_public_chi.pdf; www.chp.gov.hk/files/pdf/advice_for_properties_management_for_nid_of_public_health_significance_chi.pdf),以助市民及物業管理公司掌握最新資訊。

疫情概覽:

- 2019冠狀病毒病的本地最新情況
- 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的大廈名單
- 檢疫中心
- 根據香港法例第599C章正在接受強制檢疫人士所居住的大廈名單
- 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在出現病徵期間乘搭過的航班/火車/船名單
- 有2019冠狀病毒病報告個案的國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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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檢疫人士所居住的大廈名單」搜尋器:
https://public.flourish.studio/visualisation/1466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