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4, 2021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現已接受申請(至20/8)


政府公布將於2021年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

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一) 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
(二)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三) 《基本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就所有由2021年8月6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會在香港及暫定於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舉行,詳情載列如下:

舉行地點 // 申請時間(香港時間)// 舉行時間(暫定)

香港 // 8月7日至8月20日下午5時 // 10月2日及9日(或如有需要於10月內的其他日期)

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暫定)// 稍後公布 // 12月4日

公務員事務局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安排。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會按有關城市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實施的法規和措施而進行,並可能因應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意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人士,應留意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內公布的最新考試安排。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申請時間內上載至上述網頁。至於2021至22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九月另作公布。

任何人士於稍後申請有關職位時,不會被自動安排參加上述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因此,有意在2021至22年度招聘中申請有關職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及/或在《基本法》測試中尚未取得及格成績,應在上述申請時間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所有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的申請人只能選擇在香港或上述香港以外的其中一個城市(即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