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9, 2022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 9月30日起實施


由9月30日開始,「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降至5歲,12歲或以上人士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五個月內接種第三劑,市民應盡快接種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已加入新功能,讓市民可同時儲存自身及同行人士(包括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15歲或以下子女、65歲或以上長者或殘疾人士等)的「疫苗通行證」。

由9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進入任何「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均須符合「疫苗通行證」下訂明的接種要求,即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3個月。

由9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新冠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6個月縮短至5個月。

在新安排下,相關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如下:

5至11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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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11歲兒童須滿足以下條件,方會獲視為符合接種要求:
(一)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3個月(須於接種第一劑疫苗3個月內接種第二劑疫苗);或
(二)已接種兩劑疫苗。

12歲或以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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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或以上人士須滿足以下條件,方會獲視為符合接種要求:
(一)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5個月(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5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或
(二)已接種三劑疫苗。

政府特別提醒,市民應留意接種第二劑和第三劑疫苗的建議間距,特別是12至17歲人士接種第二劑和第三劑復必泰疫苗應相隔150日。

政府一直透過多種渠道便利市民接種疫苗,包括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公立醫院新冠疫苗接種站及私家診所等,市民可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預約系統預約接種疫苗。

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五歲或以上康復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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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五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請參閱早前發出的新聞公報及相關資訊圖表。

在感染前未曾接種任何新冠疫苗或只接種了一劑疫苗的康復人士,須在「康復紀錄二維碼」失效前(即康復後6個月內)根據接種要求接種額外劑量的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在感染前已接種至少兩劑疫苗的康復人士,無須再接種,但需要在「康復紀錄二維碼」失效前,透過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或「醫健通eHealth」流動應用程式下載其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電子針卡」)。

更新「安心出行」及「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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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上述「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安心出行」已加入新功能。用戶更新程式後,可以同時儲存自身及最多八名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新功能旨在方便市民儲存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證」,即15歲或以下人士、65歲或以上人士,或殘疾人士,便利他們一同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時展示。

家長也可使用「醫健通eHealth」流動應用程式,添加子女為「我的家庭成員」,以同時查閱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證」,家長可瀏覽「醫健通」網頁,了解相關操作。

兒童或家人亦可攜帶及出示印有二維碼的紙本紀錄或以儲存於手提電話的相片展示二維碼,作「疫苗通行證」之用。政府提醒處所掌管人,以上述方式攜帶及出示「疫苗通行證」二維碼屬「疫苗通行證」安排下所容許的做法。

政府已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4.4.2版本,協助處所掌管人按最新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查核及紀錄到訪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政府提醒相關處所掌管人須盡快下載最新版本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